共青团我院委员会文件
安学院青字发[2012] 12 号
各院(系)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我校共青团学校战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根据共青团贵州省委和团市委党组的号召,结合《我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校团委决定于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10日间开展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三中全会,共话改革攻坚”
二、活动对象
各院(系)总支、各院级学生组织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28日—12月5日
四、活动方式
各班团支部活动在院(系)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在团总支的指导下进行;各校级学生组织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学习形式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宣讲、学习、讨论、报告会等多种形式。
五、活动要求
1、总体要求
按照校团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准确性、普遍性、贴近青年的原则,依托博客、微博、论谈、贴吧、QQ群、手机报等贴近青年的宣传载体,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营造深入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迅速掀起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2、具体要求
(1)本次活动必须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认清形势,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各院系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将活动开展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图文并茂,图片材料另行打包报送并命名说明)一式2份上报校团委。报送时间:2013年12月12日前,报送联系人:杨岗; 联系电话:18722707509; 电子邮箱:674676484@qq.com,报送要求:版式为A4,标题字体为小二号加黑宋体,正文为四号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2磅,汇报材料需配有活动开展的图片或视频(电子版)。
(3)相关学习资料可在各大网站或校党委组织部网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查看。
(4)各院(系)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在学习中注意加强宣传,扩大学习活动的影响力。
六、注意事项
1、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期间,校团委将各院(系)团总支学生负责人和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拟定为联系人,联系人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校团委联系人。
2、请各院(系)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认真组织活动开展,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共青团我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