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教发(2015)78号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校足球队成员
课程成绩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足球运动的发展,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启动全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的通知》(黔教办体〔2015〕16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贵州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高校联赛规程》的通知》(黔教函〔2015〕101号)精神,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厅属高职院校加快目标发展绩效考核的通知》(黔教(委)组发〔2015〕24号)文件要求,做好参加2015年贵州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高校联赛的组队、训练及比赛工作,校男、女足球集训队于9月组建并开始训练,为确保取得好成绩、保证训练时间、完成参赛任务,11月1日至12月14日期间每天下午2:00-6:00由指导老师集中训练,训练期间和比赛期间集训队员的上课考勤及本学期考试成绩将会受到影响。为解决学生训练与学习的矛盾,充分考虑参赛队员的利益,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参加集中训练参赛的学生按照安学院办通字〔2014〕33号文件精神进行本学期成绩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成绩认定科目为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进行考核(包括考试、考查)的所有科目。
学校足球队成员需参加科目考核,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按60分认定,综合成绩高于60分的按实际考核分数认定。
各学院(部)务必通知到相关科任教师,在登记和录入学校足球队成员本学期各考核科目成绩时按通知要求执行,并在考生成绩登记册备注栏内注明“认定”字样。
学校足球队成员的课程考勤要履行请假手续,科任教师应准予其请假。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贵州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高校联赛规程》的通知
2、我院男子足球队(超级组)队员名单
3、我院女子足球队队员名单
主题词: 课程成绩 认定 通知
报:分管教学副校长
发:各学院、教学部
我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16日 OA系统发文